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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宝金博页面版: 外汇违规处罚案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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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外汇违规处罚案例汇总 A 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外债登记案赵磊 2010/10/26 http://www.zjfn.com.cn/newsdetail.asp?id=19536 【案情简介】 A 公司是一家内资企业,拥有对外贸易经营权。A 公司在 2007 年 12 月 27 日和 2007 年 10月 16 日,与中大实业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合同,进口圣东尼电子提花针织专用机总计 70 台,货款价值总计 3088146 欧元。合同约定:预付货款 884400 欧元,剩余货款 2203746 欧元以电汇方式延期分次付款。两份合同项下的货物分别于 2007 年 12 月 11日、12 月 18 日报关进口, 2008 年 7 月 2 日该企业按合同约定第二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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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违规处罚案例汇总 A 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外债登记案赵磊 2010/10/26 http://www.zjfn.com.cn/newsdetail.asp?id=19536 【案情简介】 A 公司是一家内资企业,拥有对外贸易经营权。A 公司在 2007 年 12 月 27 日和 2007 年 10月 16 日,与中大实业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合同,进口圣东尼电子提花针织专用机总计 70 台,货款价值总计 3088146 欧元。合同约定:预付货款 884400 欧元,剩余货款 2203746 欧元以电汇方式延期分次付款。两份合同项下的货物分别于 2007 年 12 月 11日、12 月 18 日报关进口, 2008 年 7 月 2 日该企业按合同约定第二次付款时,仍未按规定办理延期付汇外债登记。仍未按规定办理延期付汇外债登记。 【定性处理】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违反延期付汇外债管理规定问题定性处理的通知》(汇综发[2007]149 号)文件精神,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 号)第三条之规定,属违反延期付汇外债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 【定性疑问】 虽该案件按上述进行了定性处理,但从案情来看,该案件的定性依据应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4 号)第一条“??境内机构自2005年12月1日起新签约的进口合同,其未付汇金额在等值20万美元(含)以上,且约定或实际付款期限在 180 天(含)以上的延期付款,进口企业应在进口报关后 15 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延期付款外债登记,??”的规定定性,且非常清楚。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违反延期付汇外债管理规定问题定性处理的通知》(汇综发[2007]149 号)文件精神,定性依据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 号)第三条“??但对单笔报关单未付汇金额在等值 50 万美元以上(含 50 万)且预计付汇日期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 天(含 90 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单位应当在报关后 60 天内,持延期付汇说明函和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等有效商业单证,到外汇局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的规定定性。 疑问:两个定性依据的落角点不同,前者是未按规定办理延期付汇外债登记,后者是未按规定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该案例中,企业实际付款期限在 180 天(含)以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汇发[2005]74 号文又后于汇发[2005]8 号文,该企业定性依据应为是汇发[2005]74号文件的第一条的规定,怎么能按汇发[2005]8 号文件的第三条之规定定性呢? 【案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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