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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宝金博页面版: 2017年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81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强化模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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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81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说明?①本资料为 VIP 学员内部使用?严格按照 2017 考研专业课大纲及历年常考题型出题。 ———————————————————————————————————————— 一、简答题 1? 试述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相对于一般地域管辖而言的?是对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因为某些案件如果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则不利于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殊地域管辖分为共同管辖和专属管辖两种情况: ?1?共同管辖 ①《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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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81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说明?①本资料为 VIP 学员内部使用?严格按照 2017 考研专业课大纲及历年常考题型出题。 ———————————————————————————————————————— 一、简答题 1? 试述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相对于一般地域管辖而言的?是对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因为某些案件如果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则不利于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殊地域管辖分为共同管辖和专属管辖两种情况: ?1?共同管辖 ①《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a.法律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在原告人身自由已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其起诉和参加诉讼的能力也受到一定限制?已经处于较不利的地位。如果坚持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客观上不利于原告参加诉讼活动?不利于原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法》作出这样的规定?原告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之中选择一个最方便、最有利于自己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来起诉。 b.《若干解释》第九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其中?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是指原告被羁押场所所在地。 c.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以一并管辖。 ③共同管辖只是表明了各有关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都拥有管辖权?并不意味着几个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共同审理同一行政案件?这一行政案件究竟应由哪一个具体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还必须借助于选择管辖来确定。 选择管辖?是指对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都具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从而确定具体法院的管辖。《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可见?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是就同一问题分别从管辖权和当事人两个不同的角度作出的规定?共同管辖是选择管辖的前提和基础?选择管辖又是共同管辖的必要补充和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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