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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宝金博页面版: 监护人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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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指定监护人申请书(范文) 【大理著名学者型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 申请人: 杨 XX, 女, 汉族, 1963 年 1 月 11 日出生, 云南巍山县人, 无业, 住大理市大理镇复兴路 XX 号, 身份证号 XXXXXX, 联系电话 135XXXXXXX。 被申请人: 赵 XX, 男, 汉族, 1960 年 05 月 20 日生, 云南省大理市人, 大理市大理镇复兴路 XX 号, 身份证号 5329XXXXXXX。 因患精神病现在大理州二院住院治疗。 申请事项: 请求 XXXX 社区居委会同意申请人担任赵 XX 的监护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嫂子和小叔关系, 被申请人赵 XX 长期患...

文档格式:TXT | 页数:2 | 浏览次数:97 | 上传日期:2014-11-03 16:10:00 | 文档星级:
指定监护人申请书(范文) 【大理著名学者型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 申请人: 杨 XX, 女, 汉族, 1963 年 1 月 11 日出生, 云南巍山县人, 无业, 住大理市大理镇复兴路 XX 号, 身份证号 XXXXXX, 联系电话 135XXXXXXX。 被申请人: 赵 XX, 男, 汉族, 1960 年 05 月 20 日生, 云南省大理市人, 大理市大理镇复兴路 XX 号, 身份证号 5329XXXXXXX。 因患精神病现在大理州二院住院治疗。 申请事项: 请求 XXXX 社区居委会同意申请人担任赵 XX 的监护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嫂子和小叔关系, 被申请人赵 XX 长期患精神。 生活无法自理, 原来有其父母及大哥、 大嫂共同照看, 后来, 其父母先后去世, 自 1995 年 7 月 9 日起, 赵 XX由大哥和大嫂照看。 2010 年 12 月 9 日大哥去世。 至此, 赵 XX 的法定监护人中, 父母、 兄弟姐妹已经全部去世, 无配偶、 无子女、 也无其他近亲属作为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的规定, 在被监护人无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及其他近亲属的情况下,“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愿意担任监护人的, 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同意”, 可以担任监护人。 为保护被监护人赵 XX 的人身、 财产及其他方面合法权益, 代理被监护人参加各种民事活动, 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申请人杨XX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规定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自愿担任赵XX的监护人, 特向大理市大理镇银苍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请贵社区同意。 理由如下: 一、 被监护人赵XX处于监护权不明的状态, 急需指定监护人, 明确监护职责, 维护其合法权益。 赵XX的法定监护人中, 父母、 兄弟姐妹已经全部去世, 无配偶、 无子女、 也无其他近亲属作为监护人, 急需明确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赵XX的人身、 财产及其他方面合法权益,代理被监护人参加各种民事活动, 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二、 申请人杨XX申请担任赵XX的监护人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 14 条的规定, 申请人可以担任赵利全的监护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 包括配偶、 父母、 子女、 兄弟姐妹、 外祖父母、 孙子女、 外孙子女。)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 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 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 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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