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 na ge m e nt & E conom ics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夏 长瑜 ( 广东南粤银行重庆分行。重庆 401 121 ) 【摘要 】互联 网金融主要是传统银行业如银行、证券、保险 等与互联网相结合的产物,我国互联网金融具有发展历史较短、发 展速度较快、发展规模较 大等特点 。本 文笔者对我 国互联 网金 融发 展中的问题与对策进行了探讨,希望对相关从业人员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发展 ,问题 ,对策 前言 作为传统金融与现代信息技术的产物,互联网金融在快捷支付、 广泛参与、信用数据、数据处理等方面具备较为显著的优势,但是 互联 网金融在 发展 的过程 中存在着许 多问题,因此,加强对我 国互 联 网金 融发展 中的问题与对策的研究是非常必要 的。 1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 我 国互联 网金 融具有 多种形 式,在发展模式、存在形式 、发展 速度 等方面各具形态,总体来说,主要有 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 以支付宝、财富通等为主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互联网为支撑,为 电子商务交易提供资金托管 、支付清算和信用担保等业 务。我国的 第三方支付在近些年获得 了飞速发展 ,尤其是 2008~2009 年获得 了空前发展 。2013 年央行提供 的最新数据显示 ,198 家公司获得第 三方支付牌照 ,仅获得收单 资格 的公司有 45 家 第二种是以人人 贷、拍拍贷等为代表的网络贷款公司以及网络贷款中介,主要向消 费者提供资金融通以及消费贷款业务。国内最早出现的网络贷款公 司是在 2007 年 ,截止到 2013 年底 ,网络贷款公司 已经超过 2000 家,知名度较高以及市场业绩较为突出的有 500 多家,交易金额超 过 600 亿元。还有一种模式是众筹,这种模式主要应用于西方发达 国家,在国 内还没有成熟的市场。2014 年 的元宵节恰遇西方 的情人 节,我 国互联 网金融公司利用 “双节 ” 时机不 断推 出新业务 ,如 “两 宝” 展开网上商战, 余额 宝和 定投宝分 别推 出新 的理财产 品,两者 均脱 身于货 币基金,并 向多元化方面突破 ,余额宝二期对接保 险产 品,定投宝则是转向指数 基金,直接切入 A 股。支付宝在 “双节 ” 用不到 6 分钟即销售 8.8 亿元的两款保险理财产品,吸引用户在 3 分钟内下单 5.8 亿个,超过支付宝去年 “ 双十一” 开始前 10 分 钟下单 l 亿元的纪录。互联网金融受到越来越多用户的热捧,并且 不断 向传统银行业务领域渗透 由于缺 乏有 效的监 管和行业规范 , 互联网金融的隐忧时时存在。据新浪财经 1 月29 日报道, 2014 年 1 月又有 5 家 P2P 网贷平台倒闭 ,延续去年 3 季 末以来的形势,涉 及资金数亿元 。据统 计,2013 年,出现提现困难、经营 困难甚至破 产跑路 的 P2P 网贷平 台,超过 7O 家,涉及 金额 12 亿元 ,其风险 和问题较为突出,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隐患。 2 互联网金融存 在 “二缺失、三风险” 2.1 监 管缺 失 目前 ,我 国互联 网金融的监管主体 尚不 明确 。2013 年底 ,《国 务 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 问题 的通知 》要求加 强对 影 子银行的监管,明确影子银行监管的责任分工遵循 “ 谁审批机构谁 负责风险处置” 的原则,建立中央、地方统分结合的监管框架。互 联网金融涉及但不仅限于影子银行业务 ,P2P 网贷 平台、余额宝、 定投宝等经营保险理财和证券投资等金融业务仍游离于监管之外。 2.2 法律缺失 对于互联网金融 “侵蚀 ” 百姓钱包 的行 为,如何积极防范,建 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成为当前研究的热门话题。目前,国内有 关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多针对传统金融,无法满足新兴互联网金融 发展的需要 由于互联网金融在国内还是新兴产物,在发展初期也 不可避免地容 易发 生各种 “ 乱像 ”,行业门槛低、标准缺乏、监管缺 位,加上部分消费者对相关的操作流程以及行业背景不了解,盲 目 参与,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亟须通过有效监管和完善的法律法 42 I 华东科技 规加 以完善 。同时,互联 网金 融涉 及多个行业 ,如金融 、IT、管 理 等 ,在立法前期准 备工作 中存 在着调研工作量大 、立法难度高 、程 序繁琐等现 实问题 ,将远远 超过传统金融立法 的难度 ,这将 是当前 乃至今一个 时间工作 的重 点和难 点。 2.3 资金风 险 一是 网贷平 台资金 管理风险 ,网络借贷平 台在互联 网金 融中发 挥着资金中转站的角色,海量吸存来 自各领域的资金,资金沉淀时 间往往在数天乃至数周不等,由于行业发展缺乏规范性,资金流向 缺乏相应的透明度,导致信用风险系数加大,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 现问题,都将引发较大的支付风险。二是网络安全风险。目前,我 国在网络安全领域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计算机与网络的关键技 术和核心技术受制于人 ,网络攻击层 出不穷,安全风险较为突 出, 这势必将加大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安全隐患。三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空 白。互联网金融在国内是新兴产物,法律法规不完善,规章流程不 规范 ,一旦发生风 险,投资者 的利益势必遭受一定: 。 2.4 操作风险 互联网金融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客户的青睐。 但 目前,个人网上银行用户的安全意识普遍较弱,如不注意密码保 密,或将密码设为生日、电话号码等易被猜测的数字。一旦账号和 密码泄露、用户账户被盗用,就极易造成用户的资金损失。 2.5 信 息风 险 在资金规模 不断扩大、参与人数不断增 多、影 响力 不断扩 大的 情况下,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表现得尤为突 出。截止 2013 年底 ,网 民规模持续庞大,达到了 6.18 亿人。信息风险已经渗透到网民涉 足的各个领域 ,据不完全统计 ,大 约有 73.79% 的网民遭遇过信 息 风险事件,具体包括个人信息泄露、银行卡被盗、钓鱼网站诱导等。 由于我 国 目前还处于互联 网金 融发展的初 步阶段, 行业“ 乱像 ” 突 出,监管 尚存空 白,互联 网金融交易主体的身份 、信息 、交 易金 额、售后等方面的安全还难以保证,大多数交易平台在网络安全性、 病毒防 范、网络应急等方面存在不足 ,增强 了信 息泄露风 险。 3 对策和建议 3.1 明确并建立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 鉴 于互联 网金融行 业发展 的特殊 性、复杂性 ,在行业发展初期 , 监管层有必要采取分业监管与混合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梳理互 联网金融监管的形式、主体以及监管内容;同时,根据行业发展的 关联性,协调好金融、信息科技、司法、行政等监管大格局,明确 责任划分、职责分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促进互联网金融监管。 3.2 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的立法步伐 一是要完善互联 网金融立法工作 ,完 善法律 法规体系,从宏观 上为互联网金融的运行提供制度依据和法律保障。二是完善互联网 金融基础性法律法规,如针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个人信用信息 运用、安全认证手段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规范行业发展,统一 互联网金融标准体系;互联网金融涉及面广、环节多且较繁琐,应 从战略高度规范行业发展,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积极推动互联网 金 融的规 范化运作 。 3.3 加强门槛准入和资金管理 一是严格 行业准入,夯实发展基础 。我 国在 限制行业准入 方面 除了第三方支付企业外,对其它企业还没有相应的法规限制。有必 要通过优化行业门槛准入条件,根据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业务 开展情况,严格资格审查,避免盲 目冒进行为。二是加大对平台资 金的监控管理力度 完善资金托管机制,加大对第三方支付企业沉 淀资金的监控力度。建议将网络信贷纳入国家信贷管理范围,对资 金的发放、客户信息、资金流向等进行动态跟踪和监控,及时防范 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