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宝金博页面版

  • 图案背景
  • 纯色背景
视图
标记
批注
批注本地保存成功,开通会员云端永久保存 去开通
z89533857

上传于:2011-12-08

粉丝量:1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 相关
  • 目录
  • 笔记
  • 书签

188宝金博页面版:更多相关文档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星级: 9 页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星级: 9 页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星级: 20 页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星级: 13 页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星级: 20 页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星级: 9 页

  • 关于执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星级: 131 页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星级: 9 页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星级: 20 页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星级: 20 页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下)

    星级: 4 页

暂无目录

点击鼠标右键菜单,创建目录

暂无笔记

选择文本,点击鼠标右键菜单,添加笔记

暂无书签

在左侧文档中,点击鼠标右键,添加书签

188宝金博页面版: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下载积分: 20

内容提示: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2002 年 9 月 6 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 第三章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第四章 城市容貌 第一节 建筑物、 构筑物 第二节 道路及其相关设施 第三节 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 第四节 标语和宣传品 第五节 夜景照明 第五章 环境卫生 第一节 清扫保洁 ...

文档格式:DOC | 页数:56 | 浏览次数:11 | 上传日期:2011-12-08 16:21:29 | 文档星级: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2002 年 9 月 6 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 第三章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第四章 城市容貌 第一节 建筑物、 构筑物 第二节 道路及其相关设施 第三节 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 第四节 标语和宣传品 第五节 夜景照明 第五章 环境卫生 第一节 清扫保洁 第二节 垃圾等废弃物的收集、 清运和处理 第六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七章 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创造整洁、 优美、 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规划市区、 郊区的城镇地区和开发区、 科技园区、 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 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的具体范围由区、 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 组织、 协调和监督。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保证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使市容环境卫生事业与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 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乡、 民族乡、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 依法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管理。 第五条 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区县为主、 分级管理和公众参与、 社会

阅读了该文档的用户还阅读了这些文档

188宝金博页面版:关注我们

  • 新浪微博

关注188宝金博页面版公众号

188宝金博页面版
阅读
APP
阅读
返回
顶部
188宝金博页面版官网登录在线平台入口(2026已更新)—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