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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宝金博页面版: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行政法保护的反思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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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 189 - ①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方网站刊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文文本。 收稿日期:2015-01-29 基金项目:四川省188宝金博页面版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间文化研究中心项目(MJ13-15);四川省188宝金博页面版 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理工学院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立项课题(YWHQ14-01) 作者简介:文晓静(1980-),女,四川昭觉人,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行政法保护的反思与发展 [文献编码]doi:10.3969/j.issn.1004-6917.2014.05.037 文晓静 (西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四川 绵阳 621010) 摘要:现阶段我国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档格式:PDF | 页数:6 | 浏览次数:21 | 上传日期:2015-10-06 21:42:03 | 文档星级:
- 189 - ①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方网站刊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文文本。 收稿日期:2015-01-29 基金项目:四川省188宝金博页面版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间文化研究中心项目(MJ13-15);四川省188宝金博页面版 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理工学院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立项课题(YWHQ14-01) 作者简介:文晓静(1980-),女,四川昭觉人,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行政法保护的反思与发展 [文献编码]doi:10.3969/j.issn.1004-6917.2014.05.037 文晓静 (西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四川 绵阳 621010) 摘要:现阶段我国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行政性保护措施虽多,但整体缺乏系统性,具体表现在非 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行政法保护的立法缺乏规划性,传承人保护缺乏专门的行政法,行政确认机制缺乏整合 性,社会监督体制不尽完善等方面,需要通过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规范体系,细化传承人保护规定,规范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确认机制,完善现有确认方式,建立有效的行政奖励和行政帮助制度,构建以程序公正 为主旨、以公众参与为途径的社会监督制度等途径加以改革。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行政法保护;反思;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16;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917(2015)05-0189-05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从国家的政策层面到 地方的落实情况,已经有了较成熟的实践经验和相 对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但现阶段缺乏系统的关于 传承人行政法保护的研究,使得目前对非物质文化 遗产传承人的行政性保护措施多,但行政法律规制 在理论与实践层面显得单薄。尤其表现为很多地方 政府在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过程中,对于 传承人的地方性保护政策往往失之偏颇,无法有效 为各类传承人提供有效保护,一定程度造成了目的 与初衷的背离。在行政规制层面实现对“非遗”传 承人的保护规范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当前传 承人保护存在的不足。 现阶段基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所贯彻 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这一总体工作原则下传 承人保护存在某些无效现实,需要思考使保护策略 行之有效的路径。在法律制度方面,“非遗”传承人 保护需要从公法和私法两方面加以考量,公法方面 主要以行政性法律、法规加以引导和规制,因此, 从“非遗”的行政法保护为角度回顾现状、反思问 题、探讨其发展,是有一定意义的。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 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 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 所①。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 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 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 的创造力。这一定义特别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 特有的传承性,传承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 与发展至关重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主体, 是其发展的起点和延续的动力,因此,“非遗”传承 人保护程度的好坏直接反映一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 2015年第5期(总第2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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