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宝金博页面版

  • 图案背景
  • 纯色背景
视图
标记
批注
批注本地保存成功,开通会员云端永久保存 去开通
卢子哥

上传于:2012-04-17

粉丝量:116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 相关
  • 目录
  • 笔记
  • 书签

188宝金博页面版:更多相关文档

  •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星级: 40 页

  • 人格权制度历史沿革考

    星级: 10 页

  • 优先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星级: 10 页

  • 人格权制度历史沿革考(上)

    星级: 17 页

  • 中国矿业权制度之历史沿革 PDF

    星级: 5 页

  • 优先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PDF

    星级: 31 页

  • 【精品】优先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星级: 31 页

  • 试论典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星级: 5 页

  • 《(全稿)矿业权制度的历史沿革_(可编辑)》

    星级: 3 页

  • 中国矿业权制度之历史沿革

    星级: 5 页

  • 加拿大矿业政策的历史沿革

    星级: 6 页

暂无目录

点击鼠标右键菜单,创建目录

暂无笔记

选择文本,点击鼠标右键菜单,添加笔记

暂无书签

在左侧文档中,点击鼠标右键,添加书签

188宝金博页面版: 矿业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下载积分: 200

内容提示: IS S N 16 7 l一2 9 0 0C N4 3 —13 4 7 /T D采矿技术第6 卷第3 期M in in g T e c h n o lo g y , V 0 1. 6 , N o . 320 0 6 年9 月S e p . 20 0 6矿业权制度的历史沿革曹晓凡, 程伯仕(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 50 0 9 3)摘要: 从历史的角度分析阐述了矿业权制度, 认为我国的矿业权市场急需完善, 相关制度急需建立。关键词: 矿业; 矿业权制度; 矿业法制史美国斯坦福大学名誉教授、 著名比较法学家约翰?亨利?梅利曼在其著作《大陆法系》 中提出: “法学家们试图使法学纯粹化, 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纯粹的法律现象及其意义上。 例如, ……历史只是历史学家( 包括法制史学家)所感兴趣的学科, 法学家们对此不加过问。 ……其结果是: 认为形成...

文档格式:PDF | 页数:3 | 浏览次数:22 | 上传日期:2012-04-17 11:19:22 | 文档星级:
IS S N 16 7 l一2 9 0 0C N4 3 —13 4 7 /T D采矿技术第6 卷第3 期M in in g T e c h n o lo g y , V 0 1. 6 , N o . 320 0 6 年9 月S e p . 20 0 6矿业权制度的历史沿革曹晓凡, 程伯仕(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 50 0 9 3)摘要: 从历史的角度分析阐述了矿业权制度, 认为我国的矿业权市场急需完善, 相关制度急需建立。关键词: 矿业; 矿业权制度; 矿业法制史美国斯坦福大学名誉教授、 著名比较法学家约翰?亨利?梅利曼在其著作《大陆法系》 中提出: “法学家们试图使法学纯粹化, 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纯粹的法律现象及其意义上。 例如, ……历史只是历史学家( 包括法制史学家)所感兴趣的学科, 法学家们对此不加过问。 ……其结果是: 认为形成了一个与外界和其它文化领域相隔离的高度抽象的法学研究领域。 ” 可见对矿业权制度的历史研究是具有重要意义的。矿业权的思想萌芽, 是从罗马法开始的, 罗马法中提出了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 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 在古罗马时代,矿产资源就被归为物的范畴, 于是我们从所有权和他物权中引申出最古老的矿业权意识。 实际上, 在古罗马时期, 国家就享有矿产资源所有权, 但国家可以把有些矿产出租给贵族和私人开采。 如在马其顿, 很多自由人直接从国家和私人的矿产中租下单个矿坑, 这些小矿主要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产品。 凡愿意开采的开采者, 个人可得每个矿坑中的产品的一半, 另一半归国家。1西方矿业权制度概况在西方, 矿业权概念正式产生于19 60 年左右, 现代矿业权制度同矿业一样, 是伴随着19 世纪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而发展的, 并且在不断的完善。 工业革命使矿业地位达到顶峰, 矿产资源的发现和开采, 矿产品的生产和利用, 成为工业化国家发展的支撑点和基础。 矿业的基础产业地位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认同, 因此大多数的国家在法律中规定, 所有地下矿产资源为国家所有。 凡是要从事地下探矿和采矿的个人和企业, 必须向国家缴纳一定的费用, 办理相应的手续, 才能取得探矿和采矿的许可证。2新中国成立之前的矿业权制度在我国, 清朝末年之前, 我国没有矿业成文法, 也没有著作阐述。 有关矿业的制度和政策都散见于各种古籍中。 先秦至清末的两千多年间的矿业政策, 大体上有以下特点。( 1)矿业政策的中心是对矿产实行开放还是禁采, 是官办还是民办。 从春秋战国至秦汉、 魏晋南北朝时期, 各朝代主要实行的是“官山海” 政策, 即对盐铁官营, 逐步涉及到铜、 金、 银等其他矿种。 但其间也有许多变化, 如汉惠帝、 吕后时期, 文帝、 元帝时期, 后汉章帝时期, 则对矿产实行开放政策, 任民采。 收取矿税。 此时开发利用的矿种主要是铜、 铁, 次为银、金、 锡、 铅、 汞等。( 2)、 隋唐以后至明代, 逐步实行矿产开发政策,任民采。 收取利税。 但也是时开时禁, 变幻无常。政策随着经济发展形势和社会对矿产的需求而变。开发利用矿种范围不断扩大, 除铜、 铁、 金、 银、 锡、 铝、汞外, 宋以后, 还增加了煤和石油等非金属矿产。( 3)矿业政策的发布形式多是以皇帝诏书, 或朝臣奏章, 皇帝命允, 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皇帝或朝臣的意志。 但后期已有矿业条例的雏形出现。 如元世祖至元4 年( 1267 ), 曾订立矿业条例5条, 目的是保护官办矿场和恢复铜业税收。( 4 )为加强矿业管理和矿场管理, 各时代不同程度的设置有矿管机构或兼管机构。 如周朝与战国时期设置“人” , 秦汉设盐铁官, 三国设司金都尉、 盐铁校尉、 铁都尉, 晋设卫尉, 隋置冶官, 唐置铁冶使, 宋设工部和下属虞部郎中、 坑冶司及监、 务、 场等, 辽置盐铁司、 五冶太师官, 金置银冶, 元置铁冶及铜冶总管府、提举司, 明置布政司、 金场局、 银场局、 银冶、 铁冶所等, 负责矿业矿场管理和税收。

188宝金博页面版:关注我们

  • 新浪微博

关注188宝金博页面版公众号

188宝金博页面版
阅读
APP
阅读
返回
顶部
188宝金博页面版官网登录在线平台入口(2026已更新)—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